“釘子戶”,《現代漢語詞典》解釋為在城市建設征用土地時,討價還價,不肯遷走的住戶。一些人之所以成為“釘子戶”,一方面是因為其合法權益被低估甚至被損害,長期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和救濟,被迫采取極端方式以求自保。而另一方面,確實存在一些要求不合理甚至漫天要價的情況。在拆遷博弈中,如何加強相關制度建設,引人深思。
12月1日,一大群人闖入河北省衡水市原精工機械廠家屬院“釘子戶”李桂君家,要求李桂君趕緊搬離。在遭到李桂君拒絕后,這群人砸壞了她家的玻璃,在她家墻上捅了兩個大洞,還爬上房頂掀了幾塊瓦。這群人不是拆遷人員,也不是黑惡勢力,而是李桂君原來的鄰居們,因為李桂君等“釘子戶”的存在,他們已在外漂泊了5年無法回遷。
因為“釘子戶”,5年沒回遷
衡水市精工機械廠家屬院位于大慶路北側、榕花大街東側,這個生活區(qū)只是原精工機械廠的3排平房。2007年10月,為了改善職工居住環(huán)境,經桃城區(qū)路北辦事處協調,由衡水新興房地產公司對該區(qū)域進行拆遷改造,家屬院40戶居民中,有32戶積極響應1:1回遷的改造方案,簽署了協議,但是剩下的8戶做了“釘子戶”。
據回遷戶呂培興介紹,綜合地理位置、房價等因素,應該說1:1回遷的改造方案在當時是合理的,所以“釘子戶”的做法他非常不理解:“這些房子是1992年統(tǒng)一規(guī)劃的,每家每戶連房帶院都是90平方米,大多數居民都覺得改造方案合理,怎么就他們幾戶覺得不合理呢?”
回遷戶們原以為,簽署協議一年以后就可以順利回遷,住上新樓,可他們沒有想到,從2007年至今,他們這一等就是5年。他們的生活也因此受到了嚴重的影響,僅以租房為例,一開始一個月只有270元的租房補償,后來租房費用不斷上漲,給他們漲到了330元,即便這樣,他們中租住條件稍微好些的,每年也要自己倒貼6、7千元。
5年間,衡水房地產市場也發(fā)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隨著人工、建材等成本的上漲,新興房地產公司的利潤空間一再被壓縮,最后被迫退出。在政府協調下,衡水另一家更具實力的房地產公司接過了這個燙手山芋,可是局面仍難有所突破。
一群回遷戶打砸“釘子戶”
“這5年,那些‘釘子戶’還住在那里,水電皆通,生活基本不受影響,更關鍵的是,虛耗了5年的時間,拆遷改造已無多少利潤可言。如果新接手的房地產公司仍然無法拆遷,很可能就會無限期擱置了,到時候我們怎么辦?”回遷戶尹永華憂心忡忡。
回遷戶們越來越著急,他們相約一起去找“釘子戶”李桂君做工作。至于為什么要找李桂君而不是別的“釘子戶”,“因為前兩排里就剩李桂君了,如果李桂君答應拆遷,前兩排就可以先動工。而且,別的‘釘子戶’也都看著李桂君呢!
12月1日早6點,一大群回遷戶涌入李桂君家,勸說李桂君盡快拆遷,他們可以幫著多要一些補償,在遭到李桂君拒絕后,他們情緒失控,開始動手打砸門窗,有人用木頭在墻上撞了兩個洞,還有人跑到房上去揭瓦。李桂君報了警。經警方調解,他們向李桂君當面道了歉,還修好了打砸過的房子。可是問題仍舊解決無望。
12月8日,李桂君向記者證實回遷戶曾經對她家進行打砸。但是李桂君說,她一直不同意拆遷是有原因的,她的丈夫幾年前曾經受到過威脅,至今無人做主。記者問她的拆遷條件是什么?她說一是她丈夫曾經受到過威脅要給精神補償費;二是她不可能和鄰居們住一起了,開發(fā)商要在附近給一處同等面積的房子;三是還要一個車庫……
回遷戶們居無定所嘗盡辛酸
12月7日,在回遷戶尹永華租住的房子里,聽說記者來訪,回遷戶們陸陸續(xù)續(xù)趕來訴苦,不長時間,就擠了滿滿一大屋子人。5年回遷無望,回遷戶們或投親靠友,或四處租房,輾轉流離,嘗盡了居無定所的辛酸苦楚。
今年60歲的王恒升,帶著一個90多歲的老母親,5年里已搬家9次,凄涼落魄無法形容。他擦著眼淚說,去年秋天,他又一次面臨搬家,因為這邊租的房子已經到期,而新租的房子還沒騰出來。他只好將家具露天存放在樓底下,當時下著雨,家具全都淋濕了,有人嫌不好看讓他離開,可他能上哪里去呢?
回遷戶孫紅梅的丈夫兩個月前剛剛去世,因為沒有房子,出租屋的房東又不允許在出租屋內辦喪事,孫紅梅只好在老家的街上搭建靈棚辦了喪事!拔艺煞蚺R死都沒有住上盼望已久的回遷房”,說起這些,孫紅梅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悲傷,失聲痛哭。
還有回遷戶尹永華,他租住的房子冬天沒有暖氣,他的父母都上了年紀,每次看到父母在冰涼的屋子里受凍,他就氣不打一處來:“有的要價200萬,有的要價500萬。各家各戶的房屋面積都是相等的,怎么就他們覺得不合適?怎么不想想連累了我們?”
“釘子戶”問題很少通過法院解決
“釘子戶”要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,回遷戶則急著回遷。衡水精工機械廠家屬院區(qū)域的拆遷改造,“釘子戶”和回遷戶之間的矛盾逐漸上升成了主要矛盾,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博弈日漸突出。對此,政府方面又是怎么看的呢?
12月10日,在衡水市拆遷辦,李姓辦公室主任告訴記者,他沒有負責精工機械廠家屬院的拆遷工作,但多少知道一些情況。這個家屬院最早是由衡水市房管局負責,房管局和建設局合并后,住建局拆遷工程處開始接手,“但是聽說釘子戶的工作很難做,拆遷進展緩慢!
那么針對精工機械廠家屬院的情況,當“釘子戶”代表的個人利益同回遷戶代表的公共利益矛盾不可協調時,國家公權力是否可以介入呢?李姓主任說,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,政府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(zhí)行。但實際上衡水拆遷部門沒有采用這個方式。而且在所有拆遷中,“釘子戶”問題很少通過法院解決。
說起原因,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(zhí)行,不但訴訟結果漫長,而且更容易激化矛盾,“可操作性不強”。在具體實施拆遷時,拆遷部門更多的是采用苦口婆心做工作的方式。
解開“釘子戶”背后的利益死結
針對拆遷中出現的形形色色的“釘子戶”問題,社會輿論是多元的。有人認為“釘子戶”是“弱者的博弈”,是對《憲法》規(guī)定的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,國家依照法律規(guī)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”的堅守;也有人認為,“釘子戶”是刁民,妨礙了社會發(fā)展,他們只是為了“鬧騰”出更多的補償……
如何解開“釘子戶”背后的利益死結呢?網上也不乏建設性的聲音。人民網評論員嚴力認為,目前,拆遷補償標準基本由政府說了算,而居民對其不動產的價值又有自己的標準,對拆遷損失的認定和計算結果更是大相徑庭,這是造成意見分歧、利益沖撞的現實原因。因此,迫切需要建立客觀、公平、充分協商的評估和談判機制,從根本上理順利益結構,消除滋生“釘子戶”的利益土壤。
他說,要做到這一點,最根本的制度保障還在于完善法律、加強法治。面對紛繁復雜的利益現實,對不動產的征收拆遷過程中,補償機制的合理公平、拆遷雙方的行為規(guī)范、利益博弈與公共利益平衡等問題,迫切需要更加完善、可行的法律規(guī)定,使各方利益博弈進入互利共贏的良性循環(huán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