蓬安縣殘聯(lián)理事長劉習全涉嫌強奸安監(jiān)局女公務員陳佳一案今日下午作出判決。蓬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劉習全有期徒刑五年,賠償陳佳35069元。當事人陳佳對判決結果中的民事賠償部分不滿意,但目前尚未決定是否上訴。
成都全搜索新聞網(記者 雷濤)4月1日報道 今日15點,蓬安縣人民法院對該縣殘聯(lián)理事長劉習全涉嫌強奸安監(jiān)局女公務員陳佳一案作出判決。
一審判決結果如下:判處劉習全有期徒刑五年,賠償陳佳35069元。陳佳的代理律師雷福根告訴本網記者,當事人陳佳對判決結果中的民事賠償部分不滿意,但目前尚未決定是否上訴。
根據媒體此前的公開報道,該案發(fā)生在2011年10月19日下午。當天中午,蓬安縣安監(jiān)局副局長張森、蓬安縣殘聯(lián)理事長劉習全、蓬安縣安監(jiān)局女公務員陳佳一起吃飯喝酒。14點58分,張森和劉習全在當?shù)氐拿饔缶频觊_房。隨后,他們將醉酒的陳佳抱進房間,張森在11分鐘后離開,劉習全在3小時23分鐘后離開。當晚10時許,陳佳醒來,發(fā)現(xiàn)自己被奸污,回家后和丈夫呂玉龍?zhí)崛∽C據到蓬安縣刑偵大隊報警。警察在第二天將張森和劉習全一起抓獲。
10月24日,呂玉龍和陳佳在網上發(fā)帖實名舉報,希望有關部門嚴懲嫌犯。該事件被曝光后,引發(fā)網友大量關注,蓬安縣被卷入輿論的漩渦。在這期間,劉習全的家人曾多次拎著禮物找到呂玉龍夫婦,希望他們能大事化小,放劉習全一馬,但被拒絕。
10月31日,南充市要求各級黨委、政府深刻汲取教訓,引以為戒,切實加強干部隊伍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(guī)教育。隔日,蓬安縣召開全縣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大會,對該案進行深刻反思,并稱要進一步加強干部作風建設和教育管理。
11月21日,蓬安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蓬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12月15日,蓬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。法庭上,劉習全辯解稱只是通奸,而不是強奸。但檢方提交的證據表明,事發(fā)前幾個月雙方并沒有任何來往和聯(lián)系,二人不存在曖昧關系。劉習全還提出,他是醉酒之后的無意識行為。但證據表明,當天下午5點左右,有朋友打電話給劉習全,劉說他在賓館和一女人睡覺,他準備再來“一伙”。證明他的意識是清楚的,有行為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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蓬安“強奸案”能否辯解為通奸?
知風:在本“辯護人”看來,作為縣殘聯(lián)理事長,也是官場人物,當強奸的不恥行徑連社會上的地痞流氓都不屑一顧的現(xiàn)實下,一個有身份地位的殘聯(lián)理事長,還不至于掉價到這個地步。殘聯(lián)理事長管理的是維護殘疾人利益的事務,但不等于他本身也是殘疾人,假如出于泄欲,K歌、沐浴、洗腳大致也可平衡一下體內荷爾蒙的,如果要來點新鮮刺激的,“嫖宿”幼女聽上去也比強奸“文雅”一些。因此,在當事人的主觀思維上,基本可以排除強奸的犯罪動機。
強奸案暴露女下屬的權利弱勢
面對此起彼伏的女下屬被權力凌辱事件,提醒人們必須重構官場的基本倫理。其一,權力必須節(jié)制,領導與下屬的關系應是正常的工作關系,領導不能以種種無理要求強令下屬(包括女下屬)做有違意志的事情,尊重下屬,就是尊重自己。其二,權力必須遵紀守法。與職業(yè)倫理不符的事斷不能做,更不要說強奸女下屬這樣挑戰(zhàn)刑法的事情了。這起事件再次暴露出了女下屬的權利弱勢,以及在官場上的尷尬狀態(tài)。而這表象的背后,正是權力不安分守己。還須把權力關在籠子里,還原權力的本質屬性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