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警民聯(lián)手勇斗劫機暴徒
兩民警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(tǒng)二級英雄模范榮譽稱號
國務委員、公安部部長孟建柱7月4日簽署命令,授予成功處置“6·29”劫機事件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和田地區(qū)公安局裝備財務科民警陸茂鵬、洛浦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圖爾洪·如則尼亞孜全國公安系統(tǒng)二級英雄模范稱號。
6月29日,新疆和田地區(qū)公安機關民警陸茂鵬、圖爾洪·如則尼亞孜等5名民警因分別執(zhí)行不同的任務前往烏魯木齊。中午12時,他們著便裝與其他乘客一道登上GS7554航班。12時25分,從新疆和田飛往烏魯木齊的GS7544航班準點起飛,10分鐘后,6名暴徒突然持可燃物和兇器,從機艙前部和中部沖擊駕駛艙、襲擊機組人員和乘客,妄圖暴力劫持飛機。危急關頭,乘坐此航班的陸茂鵬等5名民警,臨危不懼、挺身而出,與機組人員一起同劫機暴徒展開英勇搏斗。許多乘客也紛紛加入與暴徒的搏斗之中,警民合力將6名暴徒全部制服。
其他三名民警也分別受到表彰獎勵,洛浦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艾則孜•麥圖蓀、和田地區(qū)公安局通信科民警買買提艾力•達吾提榮記個人一等功,洛浦縣公安局納素瓦鄉(xiāng)派出所所長穆合塔爾•克熱木榮記個人二等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