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面的政策太猛,下面的對策發(fā)懵。
國務院上月出臺的樓市調控“國五條”及其細則,因其嚴厲性,不僅對市場造成心理沖擊,也令部分地方政府一時進退兩難,只好“等等看”。
房地產(chǎn)市場研究人士對《第一財經(jīng)日報》分析稱,各地雖覺有必要體現(xiàn)差異化,但在中央政府進一步明確態(tài)度前卻都不敢“造次”——出臺細則,致使中央、地方政策銜接上的“空窗期”尷尬延續(xù)。
“地方細則”懸疑
2月20日,上屆政府在其最后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上,確定了繼續(xù)做好房地產(chǎn)市場調控五條政策措施(下稱“國五條”)。26日,國務院辦公廳下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(chǎn)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下稱“國務院細則”)。
這一組在新老政府交替前夕出臺的樓市調控政策,因要求“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(guī)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……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%計征”而被視作對二手房交易具有劇烈抑制作用。
于是,在各地尚未出臺相應落實細則的情況下,相當一些地方二手房交易量出現(xiàn)井噴。
3月18日,國家統(tǒng)計局公布的《2013年2月份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》顯示,70個大中城市中,二手住宅價格與上月相比上漲者有66個;與去年同月相比上漲者有49個。
21世紀不動產(chǎn)上海區(qū)域分析師黃河滔認為,3月樓市成交持續(xù)向好,除了此前樓市熱銷的慣性使然,政策主導下的恐慌需求集中釋放,無疑是助推樓市頻創(chuàng)高位的主要因素。
除了交易井噴外,關于地方細則的內容也是傳聞滿天飛。多份所謂“廣州、北京細則”在網(wǎng)絡上廣為流傳,迫使地方政府出來辟謠。
3月18日,北京市住建委否認了當?shù)丶殑t出臺的消息,稱目前并未出臺樓市新政細則,如有相關政策將第一時間發(fā)布。
3月19日,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通過其官方微博稱,廣州市政府暫未發(fā)布任何關于“國五條”細則的文件,近期網(wǎng)上流傳關于該市“國五條”細則的各種傳聞均為謠傳。
同日,上海市住房保障局相關工作人員也對記者表示,不清楚上海版細則的內容,也不清楚何時出臺。
“保護剛需”博弈
市場普遍關心,地方細則是會一律遵循國務院細則,對二手房交易所得按20%征稅,還是會有所差別。網(wǎng)傳所謂“地方細則”也體現(xiàn)了對差異化的期望。如網(wǎng)傳“北京細則”包含出售滿5年的唯一住房免征個稅等條款。
中央落實“國五條”及國務院細則的決心似乎相當堅決。3月14日,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對媒體表示,要堅決執(zhí)行二手房交易征20%所得稅的政策,執(zhí)行當中如有問題再完善。
地方的訴求則再度集結于“保護剛需”的大旗下。從3月1日國務院細則公布之后,關于多部委緊急磋商包括“保護剛需”在內的國務院細則落實方案的說法屢屢見諸報端。市場分析人士也多做出保護剛需仍留余地的預測。
在濃重的觀望氛圍下,地方細則的進度似乎滯后于住建部關于“本月底落地”的要求。
上周,上海市統(tǒng)計局、上海市發(fā)改委組織有關人員召開座談會,聽取各方對目前房地產(chǎn)市場走勢的意見以及“國五條”政策實施效果的判斷。據(jù)參會的上海中原地產(chǎn)研究咨詢部總監(jiān)宋會雍對本報稱,會上并未討論地方細則該怎么出的問題。
深圳國土房管部門的智囊機構——深圳市房地產(chǎn)研究中心的一名研究人員也向本報表示,深圳版細則仍在制定當中,政策的最終出臺要等待審批,同時參考北京、上海及廣州的做法。
“事實上,‘國五條’留給地方的可操作空間很小,包括稅收、信貸等!彼螘赫J為,正是因此,地方可能會更期待中央有進一步的表態(tài)或明確的說法,才好出臺地方細則。
在他看來,從原則上說,“國五條”本身并沒有為剛需、改善型購房提供政策支持,如要保護剛需,鼓勵改善型購房,需要另外出臺一些配套政策,從契稅、貸款等方面體現(xiàn)等等。“例如,是不是可以把二套房貸打開一下?”他說。
“房價目標”防兌水
地方“國五條”細則的另一個看點則是,各地會不會落實中央對房價控制目標更嚴格的要求。
“國五條”要求,各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(除拉薩外),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(wěn)定的原則,制定本地區(qū)年度新建商品住房(不含保障性住房,下同)價格控制目標,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。
這意味著,至少有35個城市需要在本月31日前出臺房價控制目標(26個省會城市、4個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,不含港澳臺)。
2011年的“國八條”也曾要求地方出臺普通住房房價控制目標,據(jù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的統(tǒng)計,當年截止到3月31日,全國657個城市中,有608個城市公布了房價控制目標,占全國城市總數(shù)的92.5%。當時,多數(shù)重點城市主要參考的是GDP增速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,房價調控目標大多設定在房價上漲10%左右。
但由于普通住房中含有保障性住房,一旦價格較低或者只收取租金的保障房供應增多,會拉低普通住房的總體價格水平,因此外界無法真正看出商品房價格的漲跌。
與兩年前的情形不同,“國五條”要求的對象不再是普通住房,而變成了“新建商品住房”,這樣就排除了地方利用保障房來拉低房價漲幅的可能。
行政限價再出山
相比嚴格征收20%個稅的政策,控制房價的指令留給地方的博弈空間更小,但有效執(zhí)行的難度更高。
由于部分地方近期房價上漲速度較快,一些地方政府已頗感壓力。例如,深圳市近期“重啟”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的行政限價措施。據(jù)深圳市政府最新政府公報,為規(guī)范商品房預售價格行為,深圳市制定《深圳市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辦法》,今年5月1日起實施。
該文件要求,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實行一套一備案。如果價格調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備案價格上下15%,必須在調整前變更預售價格備案,否則將遭行政處罰。
但當?shù)亻_發(fā)商普遍反映,行政限價口徑實際上比15%更嚴,從3月11日開始,深圳所有新盤預售報價被要求必須實現(xiàn)月度環(huán)比零增長,否則超出政府限價的項目將無法備案。
3月13日,深圳市規(guī)劃和國土資源委否認了深圳新出臺“限漲令”的說法,稱其只是沿用兩年來的做法,但有媒體報道稱,當?shù)卮饲暗摹跋逎q令”在2011年只執(zhí)行七八個月便中止了,此次實為重啟。
從此前的執(zhí)行情況來看,即便部分城市房價仍在大幅上漲,但最終尚無哪個城市因無法完成房價調控目標而被問責。中國房地產(chǎn)學會副會長陳國強認為,如果考核和問責機制不建立落實,房價調控目標仍然沒有太大的意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