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日下午,就媒體報道“向民眾借款修鐵路16年未還”一事,江蘇省鹽城市政府回應(yīng)說,將在7月底前集中兌付逾1.1億元的借款本金,以及產(chǎn)生的利息。
1995年,鹽城地方政府為修建新長鐵路,向所轄縣(市、區(qū))及市直各部門借資逾1.1億元,這筆借款涉及10萬多人。依據(jù)當時約定“鐵路運營后分三年還本付息”,但由于新長鐵路建設(shè)工期延期,直到2008年才正式開通客運,而且運營未達預(yù)期效益,造成清還借資工作被拖延。
22日鹽城市就還款事宜召開專題會議,宣布在6月底前清理核對所有借款對象臺賬,7月底前實現(xiàn)集中兌付,除1.1億元的本金外,還有相應(yīng)的利息,計息期限從2001年4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,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檔利率計算。
新聞回顧:
江蘇鹽城強借民眾過億元 16年未還
1996年,因在財力緊張的情況下修建新長鐵路,江蘇鹽城市政府通過行政手段,強行扣除轄區(qū)內(nèi)職工工資,向百姓“借款”1.1億元,2005年,鐵路建成投入運營。按約定,到2008年,政府所借款項就要還清。但是16年過去了,鹽城市政府至今都沒有歸還修建新長鐵路的借款。 |